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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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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数据科联系联系地址:宜春市文艺东路1号108-1室,邮编:336000,联系电话:0795-3588908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诉求和关注的热点为中心,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规范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余条,总访问量33993人次。本年度共公布政策文件5件,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公布了本年度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权责清单》。认真做好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公开信息的实时更新,统筹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全过程公开,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等财政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接受政协委员提案协办案件1件,人大代表建议0件,已及时公布办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规范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跟踪等环节操作流程,并将相关信息在《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中进行了公开说明,依法保障公众信息申请需求。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制订了《2023年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职责进行细化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坚持每季度对全局所发公文进行一次梳理工作,查漏补缺,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文件进行公开。同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三比三争”践行动和“就业创业”专栏,集中公开宣传亮点工作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信息。同时增设1名维护人员,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栏目更新不及时,出现错敏信息等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来抓,2023年,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督促工作全面开展。4月7日和8月22日扎实开展两次政务开放月活动,邀请退役军人代表、社会群众、媒体近40余人参加,通过政策解读、会议谈话、现场演示、征求意见等形式了解群众诉求,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5条,使群众代表对退役军人工作有了更深、更全面的直观了解,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缩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感,为夯实退役军人服务基础,提高退役军人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覆盖面不广;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创新性不够;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强,学习培训较少。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线上线下同时发力,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扩大公开覆盖面。同时努力探索创新,丰富公开形式,结合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打造全方位互联网信息公开环境。将退役军人政策解读、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通过视频、H5、调查问卷等创新形式进行解读、发布,确保服务对象“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参加业务交流,浓厚学习氛围,引导专职工作人员边干边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提升工作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元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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