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2日,出台《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1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关爱烈士遗属的通知》,和小军班长一起看文件解读吧!
一、制定背景和主要依据有哪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英烈后代照顾好,让他们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替烈士看爹娘、为烈士遗属办实事”活动和“革命英烈后代关爱行动”活动内涵,大力宣传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烈士遗属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将实事办到烈士遗属心坎上,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士遗属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办发〔2022〕23号)精神,出台我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关爱烈士遗属的通知。
二、《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关爱烈士遗属的通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共八大项内容:
1.强化红色基因传承和精神激励;
2.健全完善生活关爱机制;
3.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4.健全完善教育保障体系;
5.健全完善就业创业保障体系;
6.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7.健全完善供养保障体系;
8.其他方面保障体系。
三、关心关爱对象有哪些?
本通知所称烈士遗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直系子女。
四、各责任单位有哪些职能?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做好烈士遗属建档立卡、政策解读、褒扬尊崇、走访慰问、常态化服务等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烈士和烈士遗属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各级兵役机关负责兵役信息互通和对符合条件人员的优先征兵工作;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协调做好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入学入托和加分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符合条件的安葬到社会公益性公墓的优惠减免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关心关爱烈士遗属相关资金保障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乘坐公交免费工作;卫健委、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负责做好医疗保险、补助和服务保障等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解读人:龙思敏
联系电话:0795-327020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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