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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退役军人线上就业信息发布(第五十二期)

来源: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27 15:41:55

    为帮助更多退役军人及时就业,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全市有需求的退役军人搭建网上就业平台,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不定期发布企事业单位用工信息。
欢迎有招聘需要的企业、就业需要的退役军人和我们联系。联系人:宋明根、刘凯,联系电话:13979587016、13755875077。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第五十二期用工信息吧!
    宜春市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人员的公告
    因宜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男性10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出生);
   (三)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四)岗位人员条件:身高 1.70 米及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五)身体健康,无残疾、色盲、高血压、心脏病、心理疾病及其他突发性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公安机关辞退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吸毒史或者精神病史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28日-4月2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宜春市环城西路66号先锋机械厂内(宜春市国投弘毅保安培训有限公司)
   3.联系人:曹晓飞  联系电话:18079516000
   4..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宜春市2023年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员报名表》(附件)1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人民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1份;
   ⑤4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⑥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公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加分项证明材料(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体能测试为达标项,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考试科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时事要闻及公安基础知识等。
   3.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加分项目
   (1)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在考试总成绩中加2分。
   (2)退出现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在服役或从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期间,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 在考试总成绩中分别加5分、3分、2分。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则以面试分高者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同分的,按照年龄小者优先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本公告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及本公告执行。
   如遇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福利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日的上岗培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人员与宜春市国投弘毅保安培训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服从统一调配。
   2.福利待遇:劝导人员的工资待遇4000元/月(含社会保险);试用期间工资按照80%发放。
   五、工作管理
   所聘人员的管理,根据最终分配至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求实施统一管理。
   欢迎宜春市退役军人加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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