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各县(市、区)公安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铜鼓、靖安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传承好红色基因,赓续优良传统,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激励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接续奋斗,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市成立“宜春市老兵宣讲团”,请各地按照方案抓好落实,积极推荐宣讲团成员。
附件:1.老兵宣讲团成立方案
2.老兵宣讲团推荐表
3.老兵宣讲团汇总表
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春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宜春市老兵宣讲团成立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用红色经典教育人、用英雄事迹鼓舞人、用奋斗历程激励人,打造宜春市“老兵宣讲团”群众性宣讲退役军人工作品牌,通过老兵宣讲这种“行走的思政课”形式,树立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鲜明导向,营造爱国崇军、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二、主办单位
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宜春市公安局
管理单位: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办单位:宜春市爱国拥军促进会
宜春市新长征志愿服务队
三、组成人员
(一)人员构成
主要从全市的英雄模范、立功人员、最美系列、创业能手、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工作无私奉献的退役军人、兵教师、兵支书、兵委员、兵工匠以及现役优秀军人、优秀军嫂等人员中遴选产生。
(二)条件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作用突出。社会信誉良好,具有强烈的为民服务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广大群众中发挥模范先锋作用,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宣讲事业。热心公益事业,热爱宣讲事业,积极进取。
4.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心智健全、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承担宣讲工作任务。
四、选拔程序
宣讲团成员采取自荐和推荐途径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1.在宜春市各公开媒体刊发通知,各界人士填写申请表格进行自我推荐。
2.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荐或个人到属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军休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市直优秀退役军人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
3.组织考察。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请对象共同组织考察。
4.发放聘书。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四家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聘书。聘期三年,在聘期积极开展宣讲的无特殊情况的将续聘。
五、宣讲内容
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讲老一辈退役军人革命战争故事,英雄模范爱党爱国、坚守初心、奉献牺牲的感人事迹,以及新时期典型退役军人传承优良传统、建功立业、不忘初心的奋斗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红心永向党的精神风貌。具体分类如下:
(一)政治宣讲。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政策宣讲。宣讲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宣讲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等。
(三)红色精神。鼓励宣讲团成员发挥自身优势,讲述自身的革命战争事迹以及军队不断壮大成长的历程,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始终保持军人本色,指导现役军人、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乡村振兴。对扎根基层农村、助力乡村发展、投身乡村振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特别是部分优秀“兵支书”作为农村发展的“领头雁”、农民致富的排头兵优秀事迹,吸引更多的退役军人投身到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中。
(五)产业就业。对部分复员或者退伍回到地方后,积极投身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打拼开创事业新天地的创业典范,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创业干事热情,发挥创新才能,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六)模范事迹。宣讲在部队服役时荣立一等功、二等功,特别是三等以上战功,回到地方后在工作岗位表现突出,以及在应急应战、疫情防控、抢险救灾中冲锋在前、热心志愿服务、积极奉献的退役军人典型人物,践行并弘扬新时代文明新风,引导更多退役军人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
六、宣讲方式
宣讲团采用一年一个主题、巡回宣讲的形式,进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等进行宣讲。根据宣讲场所及对象确定宣讲人员及宣讲内容。衔接“互联网+”模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模式,探索将讲堂搬进直播间。
七、具体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8月--2024年9月)。由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成立宜春市老兵宣讲团的通知》,召开全市老兵宣讲专项工作部署会,细化主题设置、组织领导、重点活动安排和宣传保障等工作,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市直机关及各县市区中遴选出政治觉悟高、理论水平高、代表性强的退役军人、军属。
(二)组织推选阶段(2024年9月--2024年10月)。2024年9月30日前,各系统市直机关及各县市区推选上报拟参加宜春市老兵宣讲团的人员名单,从中遴选出较为优秀的放入市级老兵宣讲成员储备库。按照“市县互动、协同联动”的原则,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相关单位,有力调度推进,精准督促指导,统筹抓好实施。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统筹制订年度宣讲计划,创新组织形式,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启动仪式暨“传承红色基因,强国复兴有我”巡回高校宣讲首场报告会。
八、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注重发挥宣讲团弘扬社会正能量的积极促进作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增强政治认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树立并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二)加强组织领导。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宣讲团,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及时上报,不断充实壮大宣讲队伍。
(三)强化责任担当。宣讲活动注重活动的实效性、材料的真实性,坚持用事实说话、用实例说话,把先进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传播出去。同时,加强对宣讲场所的安全管理,按照要求开展活动,确保安全有序。
附件2
宜春市“老兵宣讲团”成员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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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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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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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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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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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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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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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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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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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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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要点 |
(300-500字左右,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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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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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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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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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 说明 |
1.“退役身份”栏:选填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转业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军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军休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休士官等; 2.“宣讲类别”栏:围绕6方面内容(强化政治意识、传承红色基因、服务乡村振兴、培塑文明新风、激励创新创业、政策宣传解读)选填1项; 3.“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栏:推荐对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固定工作人员的,填写其具体工作; 4.“主要事迹”栏:填写事迹概况,可另附页; 5.“宣讲要点”栏:填写推荐对象的宣讲要点; 6.“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推荐对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及其他无固定工作人员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推荐、盖章;推荐对象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管社会组织成员的,由其组织推荐、盖章,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附件3
县(市、区)老兵宣讲团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面貌 |
入伍时间 |
退役时间 |
退役身份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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